2021-10-08 19:33:59
來源:陽光網-陽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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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訊(記者 趙小康)寶寶出生后,意味著很多事情要著手準備了,爸爸、媽媽們要盡快幫寶寶們把人生第一份檔案——《出生醫學證明》及時辦理!
《出生醫學證明》就是人們常說的出生證,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出具的,證明新生兒出生狀態、血親關系以及申報國籍、戶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醫學證明,是寶寶出生后的“人生第一證”。
新生兒起名
父母在給新生兒起名時要仔細考慮,新生兒姓氏應當使用規范漢字,符合公序良俗,可以隨父姓或母姓,取名除了姓氏可以保留異體字外,禁止使用繁體、異體、冷僻字登記姓名。《出生醫學證明》一經辦理,不得更改。
核對信息
新生兒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時間等。
父母信息,姓名、國籍、民族、身份證編號、家庭住址(以身份證、戶口本所載地址為準)等。
所需準備材料
首次簽發需提供的資料:出生一個月以內辦理所需提供資料
1. 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在出生證明辦理處領取)。
2. 新生兒姓名(一經簽發,不予更改)。
3. 新生兒親生父母雙方的戶口本原件、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 出院結賬單。
5. 除新生兒母親外其他人辦理請同時攜帶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新生兒母親授權委托書(雙方簽字按手印),委托書由辦理出生證人員發放。
出生超過一個月辦理所需提供資料
1. 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在出生證明辦理處)。
2. 新生兒姓名(一經簽發,不予更改)。
3. 新生兒親生父母雙方的戶口本原件、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 出院結賬單。
5. 父母雙方超過一個月未辦理《醫學出生證明》情況說明一份(簽字并按手印)。
6. 除新生兒母親外其他人辦理請同時攜帶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新生兒母親授權委托書(雙方簽字按手印),委托書由辦理出生證人員發放。
出生超過一年辦理所需提供資料
1. 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在出生證明辦理處領取)。
2. 新生兒姓名(一經簽發,不予更改)。
3. 新生兒親生父母雙方的戶口本原件、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 出院結賬單。
5. 盡可能新生兒母親本人辦理,除母親外其他人辦理請同時攜帶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新生兒母親授權委托書(雙方簽字按手印),委托書由辦理出生證人員發放。
6. 父母雙方超過一個月未辦理《醫學出生證明》情況說明一份(簽字并按手印);提供新生兒未上戶的相關證明(戶籍處出具的戶籍證明,新生兒父母若在同一戶籍處只需出具一份新生兒在本戶籍未上戶的相關證明;如果新生兒父母沒有在同一戶籍處,則需要在父母雙方的戶籍處各出具一份新生兒在本戶籍未上戶的相關證明)。
7.新生兒母親病例中嬰兒記錄單復印件一份。
咸陽市中心醫院《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流程
在咸陽市中心醫院產科出生30天內新生兒,門診2部二層婦產科診區出生證辦理處辦理;
辦理出生證時,需提供出院結賬單,新生兒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非新生兒母親辦理出生證時,提供母親簽字的委托書及領證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填寫《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提供夫妻雙方戶籍地址,不得涂改;
辦理后認真核對出生證明打印的信息,核對無誤,方可在門診醫技辦公室蓋章;
出生證辦理后,在戶籍所在部門辦理戶籍,請妥善保管,信息不可涂改。
《出生醫學證明》丟失補辦說明
凡在市中心醫院出生新生兒補辦出生證時,須母親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在門診2部二樓婦產科診區南側第一個房間出生證辦理處,由出生證辦理人員核查無誤后提供分娩資料,備齊所有資料后前往咸陽市渭城區衛生健康局補辦;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口一律不補發《醫學出生證明》,如出國等需要出生證明時,可根據當地有關規定辦理出生公證等手續。
每周星期一、三、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門診2部二層(法定節假日系統關閉,均不予以辦理)
注意事項:
1. 身份證過期、消磁、有破損均無法辦理 。
2. 港澳臺居民在我院分娩可憑借居住證明、居民身份證、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居民戶口簿辦理;外籍人士請攜帶護照原件及復印件辦理。
3. 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不得借用、偽造身份證件,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糾紛或帶來的不便,由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自己承擔。
4. 出生醫學證明分正頁、副頁和存根,正頁由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妥善保管,副頁交戶籍登記機關作為出生人口登記的憑證,存根由簽發機構存檔。在辦理戶口登記之前,正頁與副頁不得私自拆切,否則將成為無效證件。
編輯:卜雅婷